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芦淞区是株洲市的发祥地,地面起伏平缓。地理位置优越,古有“南北通衢”、“江南要冲”之称,现为株洲市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交通、商贸中心,是株洲市的“窗口”和“门户”,北为 石峰区,南邻株洲县,西有天元区,东接荷塘区 。京广、沪昆2条铁路干线在此交汇,320和1815国道穿越境内,全国客货运特级站——株洲火车站、湘航株洲千吨级码头,连接河东——河西的湘江大桥都坐落在区内。距省会长沙和黄花机场,仅1个小时行程。2013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253.2亿元,比2012年增长11.8%,其中第一、二、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完成4.9亿、112.4亿和135.9亿元。林木繁多,有林地面积近4万亩,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。工业已形成以服装、食品、交通、航空机械等支柱产业。公元前202年,建长沙国,株洲是长沙国领地。公元214年,三国东吴在此设建宁县,孙权割湖南县以东和醴陵、修县沿湘江东岸地带置建宁县,筑县城于今株洲市庆云山解放街、南湖街沿建宁港两岸,属长沙郡,乃株洲建县之始。建宁县城商业发达,后一度毁于战火。